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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行“目标承诺,业绩考评”切实加强农村干部绩效考核工作的意见
林州党建网 www.lzdjw.gov.cn   06-04-26 14:49:28   来源:   浏览:
   以“规范农村两委关系,规范村级干部行为;群众监督和上级监督”为主要内容的村级组织规范化建设的推进,很大程度上促进了全市农村改革、发展和稳定。为适应新形势,进一步把全市广大农村干部的精力集中到推进农村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上来,经研究,决定对农村干部实行“目标承诺,业绩考评”,切实加强农村干部绩效考核工作,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农村干部绩效考核工作的重要意义
建立农村干部绩效考核机制,是推进村级组织规范化、加强农村干部管理、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内容。“两规范、两监督”推行以来,我市大部分农村“两委”关系、村干部行为得到规范,群众监督和上级监督制度明确。进一步完善农村干部绩效考核制度,对调动广大农村干部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意义重大。目前,在农村具体工作中,部分农村干部缺乏自我约束力,压力感不强。有的农村干部发展经济的思路不清,没有明确的工作目标;有的疲于应付,精力不集中,主观能动性不能有效发挥;有的工作落实不到位,把为群众办事喊在口头上,行动上落实不力;有的甚至无所事事,得过且过,三年到头面貌依旧。这些问题的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村经济和社会的发展。要解决以上问题,必须切实加强农村干部绩效考核工作,最大限度地调动广大农村干部主观能动性,使其发挥潜能,真正起到带头作用,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各级党组织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建设小康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农村干部绩效考核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必要性,切实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
  二、实行目标承诺三项制度,增强农村干部的责任意识
  1、任期创业目标承诺制。支部、村委换届后,村两委要在调查研究基础上,及时召开“两委”联席会,研究制定本村3-5年内重点发展规划,提出支村“两委”任期工作目标,明确“两委”成员在任期内的工作重点和各自分工。支部、村委任期总目标及“两委”成员个人任期目标确定后,要以书面形式上报乡镇(街道)党(工)委,并要采取在党员大会、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上承诺,公开栏公布,广播等形式向全体村民承诺,实行“双向承诺”,接受“双向监督”。
  2、年度工作目标承诺制。每年年初,依据上级党委、政府下达本村的工作目标,在广泛征求党员、群众代表意见基础上,召开村两委联席会议,明确本村年度工作目标,明确“两委”成员年度责任目标,形成书面承诺,以不同形式向上级及本村群众承诺。
  3、平时重点工作承诺制。在村内醒目位置设置近期工作公示牌,每月5日前,将本月所要做的重点工作,为群众解决的重点问题公开承诺公示上墙。公示内容要紧密结合年度工作,切实可行,每项工作要有责任人,月底公示完成情况。
任期目标、年度工作目标及平时重点工作目标的制定要符合本村实际,切实可行,体现本村经济发展和为村民办实事、办好事的目标规划要具体。任期和年度目标责任公开承诺的主要内容应包括以下方面:(1)全村经济发展达到的总体目标;(2)自身建设达到的具体目标;(3)农村经济结构达到的具体目标;(4)基础设施、社会公益事业的具体规划及目标;(5)计划生育、精神文明建设达到的具体目标;(6)社会治安达到的具体目标;(7)民主管理、服务群众等达到的具体目标;(8)争先创优达到的具体目标。
  三、严格业绩考评三项制度,完善农村干部绩效考核体系
  1、自我评价制度。每年年底或任期届满,由村党支部、村委会负责组织,乡镇(街道)包村干部参加,所有村党组织班子成员、村委会成员、村集体经济组织班子成员、村民小组长以及享受由村民或集体承担误工补贴的其他管理人员,每人对照自己年度或任期内工作情况,先进行自我评价,在会上述职。在此基础上,班子成员填写测评表互相测评,确定每位干部自我测评分值,排出位次。
  2、民主评议制度。由乡镇(街道)党(工)委组织,村全体党员、村民代表、居住在本村的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每年一次(一般在每年1月份进行),对村两委及其他村级组织成员进行评议。首先由被评议干部对任期内或年度工作思想、作风情况述职,然后发放测评表进行测评。测评结果分优秀、称职、不称职三个等次。民主评议结果计入村干部档案,作为考核使用干部和评定干部补贴的重要依据。考核结果要向群众公布。对不称职票超过30%的村干部,要给予诫勉谈话或离岗教育,不称职票超过50%的予以调整或启动罢免程序。
  3、上级考评制度。由乡镇(街道)党(工)委组织,半年小评,年底总评。要组织专门人员,对照下达各村的年度目标及平时目标承诺履行情况,制定考核细则,逐项考评打分。将结果进行反馈,并向群众公布。支部、村委换届前要对照任期目标承诺完成情况,对支村两委及其成员进行考评。
  4、绩酬挂钩。村干部享受固定补贴实行基本补贴、规模(条件)补贴、目标补贴“结构补贴制”。各乡镇(街道)在执行林发[1999]18号文件所定村干部补贴标准的基础上,根据各村人口多少,自然村分布、地理条件、经济状况确定各种补贴的数额及比例,其中目标补贴数额要根据业绩三项考评结果确立。对目标承诺完成好的,可对村“两委” 干部实行奖励(奖金累计数额不得超过当年农民人均纯收入数额)。
  四、加强对农村干部绩效考核工作的领导
  建立农村干部绩效考核体系是“两公开、两监督”的一项重要内容,是推行村级组织规范化建设,充分调动农村干部工作积极性的重要手段,各乡镇(街道)党(工)委要引起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党(工)委书记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分管副书记要明确直接责任人职责。各乡镇(街道)党(工)委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在本意见的基础上,详细制定符合本乡镇(街道)实际、操作性强的实施办法。具体办法要于9月15日前报市委组织部组织科。
  各乡镇(街道)党(工)委要建立农村干部绩效考核专门档案,将每位村干部目标承诺及考评情况备案。每年12月底要将村干部绩效考评及绩酬挂钩情况总结报组织部组织科。要进一步规范村干部补贴的审批与管理,把村“两委”干部的工作绩效和个人报酬相联系。
  市委组织部要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督导检查,要建立定期汇报、检查制度,要把农村干部绩效考核工作的好坏作为评定村级组织规范化建设、党建工作好坏的重要依据,纳入党建考核指标。对重视不够,措施不力,工作不扎实的要取消年度评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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