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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下一步农村改革政策的基本走向
林州党建网 www.lzdjw.gov.cn   07-08-02 09:29:58   来源:   浏览:
由中央和地方财政提供。(2)国家要从每年新增加的财政收入中拿出一大部分资金,用于进行下一步农村改革的成本支出。(3)至于村干部的误工经济补贴和村级组织必不可少的办公经费来源等,则由全体村民根据实际需要、本着量力而行的原则,集体讨论每年向农民分摊的具体办法,实行村民代表大会表决制。

    中期目标和相应的政策措施是:(l)新的农地制度和农村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完成后,要坚持对农业征税从轻和城乡统一的原则,设计税种单一、简便易行又适合于市场农业发展的新税制,全国开征大宗农产品流通税和农地产权交易税。(2)科学制定比较合理的工农业产品价格体系,进一步缩小价格“剪刀差”,减少农民从农业生产环节所获得的经济收益向工业或城市净流出的数量。(3)国家根据不同时期的财力状况,每年都要增加一定比例的财政支农资金投入,切实加强对弱质农业生产的保护和扶持政策;(4)在全国农村范围内,选择条件比较成熟的部分省(市、县),率先推行农民最低生活的社会保障制度。

    长期目标和相应的政策措施是:(1)建立和完善工农业产品等价交换的价格制度和市场监管体系。(2)国家通过财政补贴和信贷扶持以及制定与国际农产品贸易保护相配套的措施,进一步加强我国对农业生产实施政策保护。(3)建立城乡统一的全社会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给予农民平等的国民待遇。

    四、建立和完善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农村行政管理新体制

    我国实行改革开放25年来,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率先起步并不断得到深化,而政治体制改革基本上没有实质性进展,严重地制约着农地制度创新和新的农民收入分配制度形成。我国广大农村地区现行的政治制度和行政管理体制,都带有革命战争年代和计划经济体制下所遗留的浓厚政治色彩。譬如,中国共产党在农村的基层组织包括乡镇党委和农村党支部以及共青团、妇联、民兵、工会等党群组织系统。而乡镇人民政府又是农村基层的政权组织,村民委员会则是“准行政机关”。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名义上是农村社区最高的权力机关和监督机关,但实际上还没有真正地发挥作用。此外,民间还有以血缘、地缘关系为基础,自发产生和形成了大量的宗族组织和各种民间协会,这种内发性的秩序维护机制仍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对于一个地域十分狭小又相对封闭的农村社区来说,像这样庞大的而又复杂的各种组织系统同时并村,这在中国几千年的古代社会是绝无仅有的,而且在世界上也难找到与此相类似的农村管理模式。实际上在一个以农业为主的社会里,根本不需要高度的组织化,仅靠家庭和邻里之间的协作就足以运行。可以说,新中国成立以来,广大农村地区被动接受所有的现代科层组织制度,都是在农业产业化还没有出现之前强行移入的,其经济基础非常脆弱。我国农村改革25年来,尽管像人民公社这样的僵化管理体制已成为历史,但建立在计划经济体制下乡镇的“七所八站”和村组集体经济组织,又以各种不同的方式继续存活与农民争利,干扰和影响农村社会的政治生活、经济活动和文化事业发展。这已成为制约我国新时期的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体制性障碍。
   
    我国下一步所进行的深层次改革,说到底就是,调整一切束缚着农业生产力发展的生产关系及其上层建筑,建立和完善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农村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管理新体制。为此,(1)必须坚决克服农村基层党组织长期存在行政化的倾向。发端于革命战争年代、建立在人民公社体制下的农村基层党组织,长期习惯于“一元化”的集中管理方式,大包大揽农村行政性事务,由此造成党、政、群、企不分,产生了行政化倾向。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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